需具体情况加以判断和考虑。若满足如下三个前提条件之一的,则有可能退还所交纳的
定金:
首先,在协议约定的履行过程中,无论是由哪一方承担的责任,只要双方都已按照约定如期执行,那么定金便应抵扣为相应的价款,或者予以全额退回;
其次,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
购房合同,或者是在对协议以及
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协商时,双方未能就相关条款达成共识,且这种情况并非由任何一方造成的,那么此时定金也可被退还;
最后,如果是因为卖方单方面违反了协议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下去,那么此时买方有权要求退还双倍的定金。除此之外,其他情况下的定金通常都是不予退还的。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
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
违约金或者
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
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