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订金在适当情况下是可以退还的。若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则订金应当直接充当交易价格或者予以全额退还;如果由于特殊情况或者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正式的
买卖合同,或者对于协议以及
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无法完成签约过程,这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责任范围内,此时订金便可被退还;
然而,如果卖方单方面违反合约规定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那么订金将有可能被退还并加倍
赔偿;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下的订金都是不予退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
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