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下,如由于政策变动或自然因素导致无法签订
买卖合同,因双方对于协议及其
补充条款的内容未达致共识而无法签署合约,或者出现其他并非由
买方违约引发的原因以致无法
签订合同,此时所支付的
定金是有可能被退还的;若因为
卖方违约致使未能签订合同,则定金可获得双倍返还;
然而,在其他情况下,定金通常是不予退还的。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
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