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是可以的。对于
购房合同更名的具体操作过程而言,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我们需要按照相应的流程来逐步完成:1、在预售登记环节尚未开始之前:在这一阶段,如有
购房者希望对
买受人的名字进行修改或者增加新的买受人,那么相较于后续阶段来说,其所涉及到的手续会显得较为简便易行。而此后:若是新增的买受人和原始购房者之间存在着直接的亲属关系,他们是能够在预售合同上进行更名处理的,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
亲属关系证明文件。至于那些并不具备亲属关系的新增买受人,则应该按照预售转让的程序来进行处理,也就是由原来的买受人提出申请,然后撤销原有的
合同备案,再重新签订一份全新的购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
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
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
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
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
违约责任。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