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刑法体系之中,洗钱罪的
法律追诉期常设定为十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明确的规范,对于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的
犯罪行为,其法律追诉
有效期应为十五年。然而,若在二十年后认为必须对该案进行法律追诉,则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值得关注的是,倘若犯罪行为在上述
追诉期间内被发现或存在逃避侦查、审判等情况时,法律追诉有效期将不予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