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被简洁地称之为"
帮信罪",是指在知晓其他人员正在借助信息网络从事
犯罪的情况下,仍然为之提供诸如互联网接入服务、服务器托管服务、网络存储空间服务和通讯传输技术服务;亦或是为其提供广告推广服务和支付结算服务等实质性协助的
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那些涉及到使用银行卡进行取现操作的帮信罪案件来说,通常需要根据涉案的金额大小、情节的严重程度和
行为人在整个
犯罪活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等多个方面因素,来综合评估并确定相应的
刑事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