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未遂,是指当
行为人已开始着手实施
犯罪行为后,却因为其自身或外界无法控制的原因未能将
犯罪意图付诸实现的情形。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之相关规定,针对未遂性的罪犯,法律允许其遵从已遂罪责并在此基础之上酌情予以罚款或者
减刑处罚。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任何犯罪未遂者都应该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忽视和淡化的
基本原则。
其次,因为刑法中明文规定了对于未遂性罪犯可予以罚款或减刑的"许可"条款,因此对于实体责任的认定过程中,需要确定是否对这类罪犯进行罚款或者减刑的处理。
最后,在经由前述两种判断方法确定存在罚款或减刑可能性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论证应进一步选择予以罚款还是减轻
刑罚的具体措施。
《刑法》第二十三天条
已经着手
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
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