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父母
离异且随后各自再次成家之后,即便子女与其中任一方共同生活,仍具有
法定继承权,对其父母的财产享有同等的
继承份额。
尽管父母已
离婚分开生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的子女失去了对对方财产的
继承权。
恰恰相反,父母以及子女间互相拥有继承遗产的权益,这种权益不受父母婚姻状态改变所影响,始终保持不变。
子女享有的继承权源于其与生父或生母的血脉联系,即使父母婚姻已经解除,仅仅象征着父母二人之间的夫妻关系的终止,无法更改子女与自己亲生父母间的紧密血缘联系,也无法改变他们之间的
权利和义务关系。
因此,父母的离婚行为本身并不能够消除或弱化子女对亲生父母的
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
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