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并未对申请
取保候审的主体设定严格的年龄限制。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诉讼程序,其主要适用于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旨在
保证他们能够按时出庭接受审判。然而,对于涉案的
未成年人,尽管他们同样可能面临取保候审的境遇,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
监护状况、认罪悔过表现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根据个案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