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
缓刑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取保候审,这是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允许嫌疑犯或者被告人在向司法机关交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或者提供一位具有
担保资格的人员作为其
保证之后,能够在自己家中等待最后的审判结果,避免被长久地
羁押于看守所之内。而缓刑则是由法院进行裁决后所采取的一种
刑罚执行方式,选取符合特定条件的罪犯在一段约定的期限内免予监狱之灾,但是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监管规定。二者在性质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虽然可能会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果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这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