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非法
窃取公共或
私人财产,涉及金额数量较大者,或持续实施多起
盗窃行为、侵入住所进行盗窃、随身携带有武器进行盗窃及隐私部位盗窃者,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同时需承担
罚金责任。鉴于涉案少年仅为十七岁,尚属
未成年人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特别条款,凡年龄超过七十五周岁的罪犯,若
故意犯罪,可予以从轻或
减轻处罚;如系
过失犯罪,亦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针对这位十七岁少年的盗窃罪行,法院在做出判决时,有可能会充分考虑到他的未成年人身份,从而依法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至于具体的
判刑期限,则需视案件的具体情节以及法院的最终裁决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