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行为人进行了4000元的
盗窃行为,但其数额并未达到当地区域内的
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则检察机关有权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
以下是可能促使检察机关不起诉的几种情况:
1.
犯罪情节极其微小且社会危害性较低,无法被认定为
犯罪的案件;
2.
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律所规定的
追诉时效期限;
3.根据特赦令而免除相应
刑罚的案件;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属于需要
受害人自己提起
诉讼才能处理的犯罪行为,但由于未曾告知或是受害人已经撤回起诉的案件;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的案件;
以及
6.依据其他法律
法规而免于追究
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