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得构成条件主要由以下四大要素组成。
首先,在
犯罪主体方面,作为此
罪名的
行为人必须为普通自然人,且需满足年龄在十六岁以上的要求;
其次,本罪在主观上需要行为人具备故意性,即明知道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协助;
再次,该项行为所侵害的对象应该是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所建立起的秩序;
最后,其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为:
为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以及服务器托管服务,并且这种情况在情节上已经属于较为严重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
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