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主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涉及
拆迁时,并不是仅限于采用
货币补偿这一种方式。
拆迁补偿的方式大致分为三类:
首先,货币补偿是最为常见的形式,即向
拆迁户提供现金救济;
其次是
产权调换,这意味着您将得到一套新的房屋作为补偿;
最后,还有一种方式是将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也就是说您不仅能够获得现金补偿,还能得到一套新居作为替代。
当然,如果从您的角度出发,更倾向于选择第三种方式且符合相关规定的话,那么我们完全支持并接受您接受
安置房的同时,额外得到的货币补偿。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
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
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