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与单纯的
偷窃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概念的界定上。
所谓盗窃,乃通过未经合法占有者授权同意的方式,秘密地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这在社会道德伦理中被视为严重违背规范,在法律层面,则将其纳入了
刑法所规定的范畴内的
刑事犯罪行为之列。
然而,通常情况下,当偷窃的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就可能被视为
盗窃罪另行进行更为严格的
法律制裁。
具体来说,盗窃罪是指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作为最终目的,采用秘密手段对公共或私人财物实施侵害,且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了法定数量标准的行为,包括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武器盗窃以及
扒窃等多种不同类型。
值得强调的是,盗窃罪的本质特征在于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身,这是该
罪名法律价值的核心所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
暴力、
胁迫或者其他方法
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
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
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