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定,其中包含了对项目的调查和研究、设计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施工过程中的全程管理、监理工作的进行以及与工程建设密切相关的关键设备、原材料等物资购销业务等环节。
当这些项目的费用总额达到如下任一标準时,就必需遵循法定招標程序展开公平竞争,以
保证选购质量和降低成本:
1、施工过程中,每个子项目(即每个合同)预计的费用总計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2、对于那些关键设备、原材料等物资的购销,同类型项目的单个合同的预算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3、对于出眩、设计、监理等服务
类别的采购业务,就其单个合同估算的费用总額而言,若超过50万元人民币,那么也须按照同样的规定实施公开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投标法》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