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无财产争议之案件,包括各类常见民事案件(如
婚姻家庭、
继承纠纷、人身
侵权)、经济贸易类
诉讼、行政争议事件;凡案件未涉及财物之处分,我所将依据该案本身之性质、复杂程度、处理过程中所耗费时间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评估,最终协商确定
代理费用于6000至100000元人民币之间。针对跨地区处理的民事、经济、行政类无财物争议案件,代理费最低标准为20000元人民币。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
行政部门制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
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
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
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
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