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官司
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通常而言,人
民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作出如下裁决:即由
败诉方承担该项诉讼费用,但若
胜诉方出于自愿,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则另当别论;此外,若
诉讼结果为部分胜诉与部分败诉之情形,那么,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发展状况和各
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划分,来确定各方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最后值得注意的是,诉讼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原告
撤诉或通过协商达成调解协议等非
书面形式终结
争议解决程序之事例。在此类情况下,诉讼费用的分配与承担往往需要遵循特定的规则和原则。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