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盗窃案件,其是否必须在开庭当日做出审判决定,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需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之后,才能做出最终的判决裁决。
2、如果案件可以在开庭时当场宣布判决结果,那么就应该在五个工作日内将
判决书送达到
当事人以及负责
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手中。而对于那些需要定期宣布判决的案件,则应在宣布判决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及负责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此外,判决书还应同时送达给
辩护律师、
诉讼代理人等相关人员。
3、根据我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将被判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其中,所谓的“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而对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况,则需要视具体情节而定。
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
罚金。这里所说的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盗窃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若是盗窃数额极大,例如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将有可能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的惩罚,而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更重的
刑罚,即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还要支付罚金或者没收本人的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
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