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揭发他人罪行,一旦被确认为事实真相,便能视为
立功之举。
所谓立功认定,即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所推出的司法解释对
犯罪分子立功行为进行判断与裁定。
然而需注意的是,立功这一要素必然由犯罪分子亲自实施。
若为了让犯罪分子获得适当减轻其
处罚的权益,犯罪分子的
近亲属或朋友直接向相关机构揭露其他人犯下的罪行,或是提供了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甚至是积极协助
司法机关逮捕其他
犯罪嫌疑人,那么这些做法都不能被视为犯罪分子的
立功表现。
《
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
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有
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