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兼顾适用的房屋(简称“
经济适用房”),乃是按照国务院与地方政府的经济适用住房建造年度规划所制定的住房种类。
其施工计划由全国性的权威机构统一下达,同时,用地也采用了行政划拨的方式来
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使用。
针对各类经过严格审批的收费环节,则实施减半征收政策,以确保房价的合理性。
此外,政府亦会对该类房产在销售时实行客观公正的指导定价。
总体而言,这类房屋的价格设定需遵循保本微利的原则。
相较于普通的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拥有以下三大突出特色:
经济性,保障性及实用性。
它们无疑是具备社会福利保障性质的优质住宅产品。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
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