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后续的
验伤过程是完全允许的。
至于后续的治疗费用,能否归入
医疗事故的
赔偿费用范畴内,这需要等待相关的医疗鉴定机构作出权威的鉴定结果。
依据最高人
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方面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后续治疗的费用,赔偿权益方有权在实际产生之后另行
提出诉讼请求。
然而,当有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明确指出将会发生某种费用时,这些费用可以与已产生的
医疗费用一同接受赔偿。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
医疗机构关于重大
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
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