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明文规定,对于
贪污犯罪的
量刑,主要根据贪污数额及情节的恶劣程度而定。当贪污数额大于特定数值,同时又具备其它较为严重情节时,法律制定了对应的惩治措施。在您所描述的场景下,涉嫌贪污的金额为人民币12.6万元,适用于“较大”这一
类别。所以,依循现行法律规定,此种情形将有可能面临
刑事处罚,涉及到
有期徒刑、
拘役以及
罚金等多种
刑罚种类。
然而,具体的
刑罚裁决将依据案件内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是否还有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涉案人员是否真心实意地认罪悔过,以及是否已采取积极的方式退还所侵占财物等等。特别提醒,在此仅对相关
法规的一般性解读,并不表示任何具体个案的最
终审判结果必然如此。每起案件均具有独特性,裁判乃基于各种个别情况与法律规定之上。若您或是您身边的亲友正处于此类困境之中,建议尽早寻求
专业律师的意见以获得更为精准的法律建议与辩护服务。总而言之,涉嫌贪污12.6万元确实有可能会遭到刑事处罚,但最终的判决定于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
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
处罚:
(一)贪污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三)贪污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
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
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
死刑缓期执行的,人
民法院根据
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
减刑、
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