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医疗机构以及医护人员出现错误之时,他们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具体的
赔偿方式仍需经过权威的鉴定后才能明确界定。若患者遭受
人身损害的后果,其损失将得到相应的补偿,
补偿金额的高低依据伤情而定。
首先,患者具备进一步索赔的资格;
其次,我们建议您注意搜集最初的入院诊断、缴费单据、
病历等相关资料,这些都可以作为有效的呈堂证供。关于
举证责任分配,应由医疗机构负责证明自身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必然联系,并无任何医学过错的可能性。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下列侵权
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
发明专利引起的
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
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
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
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三)因
环境污染引起的
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
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七)因
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
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