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机动车辆越过停车线后立即停下,这也称为车辆仅仅在红灯亮起之时刚刚通过了停止线,即便如此,并不构成
闯红灯之责罚。
然而,如果车辆在越过停车线之后仍然存在显著的位移现象,那么便应当受到相应的罚款惩处。
具体来说:
首先,对于那些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以及
法规中
机动车停靠以及暂时性停车规定的行为,执法者有权对其加以指正,并给予口头警示,责令其立刻驶离现场。
其次,机动车越线停车通常会被判定为扣除两分的
行政责任内,这是因为整个车身全部越过停车线,亦即是两侧轮胎均已越过停车线,但是并未越过对面的停止线,此类情况统称为越线停车。
值得注意的是,当红灯亮起之时,若车身越过停车线之后马上停车,尽管交警部门可以按照不遵守规定行驶或停车的情形来对其
处罚,而非按照闯红灯进行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
违法行为,并予以
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
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