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出
强制执行请求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若
起诉成功并得到
胜诉判决支持,便可依法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在
申请执行之后,法院将展开全面调查,调处
债务人和财产之间的关系,以便查证
被执行人是否存在隐匿财产之行为。如发现确实缺乏资金来源,则需暂时中止
执行程序。随后,法院将会进行协调处理,并与双方共同制定出一份合理且可行的还款计划以及明确的还款时间表。对于申请人而言,提起
诉讼成功后,通常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的六个月之内提交申请执行。而在人
民法院接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若经过六个月仍未执行,那么申请人就可以向其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了。需要注意的是,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该期限自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最后一天开始计算。若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
履行义务,那么便应当自各次履行期最后一天起计算。若是法律文书未对履行期作出具体规定,那就则需要从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
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