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
死刑执行流程的审核层面上,相关的复核工作通常由我国的最高人
民法院负责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将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深入审查并决定是否暂停或
执行死刑。此外,在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
死刑的
一审判决时,如果被告人对此没有上诉意见,那么该案件就需要经过高级人民法院的进一步复核,之后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由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批准或拒绝施行死刑。若高级人民法院对死刑的判决持有异议,他们有权进行提审或者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另外,对于中级人民法院
判处死刑的第
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