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有
非法拘禁罪者,如果其所应承受的法定最高
刑罚未达到五年
有期徒刑,那么
追诉时效将会被限定在五年内;而若其所应承受的法定最高刑罚为五年以上至不满十年的有期徒刑,则追诉时效将会延长至十年。所谓的追诉时效,实质上即是由
刑事法律明文规定的,针对
犯罪分子判处
刑事责任的最长
有效期。
《
刑法》第八十七条
【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
徒刑、
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