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过期后,如需更换新的身份证件,则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供户口本的原始记录。在
身份证有效期满需要重新申请更换的情况下,
当事人应当携带居民户口簿、两张符合规定的本人彩色照片(可以现场采集)以及原有的居民身份证予以办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证指纹信息的采集,以确保登记事项的准确性。此外,还需缴纳规定的证件工本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当上述手续完成后,公安机关将会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出相应的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将自申请人
递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次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向其发放新的居民身份证。若所在地区交通环境较为落后,难以按期办理,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