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律法明确规土地为国之根本,不可随意被个人或企业买断。
至于国家提供有关于土地买断价格的规定,这并不存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任何形式的买卖土地或者是非法转让,都将会受到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严厉打击与惩处。对违规者,他们有可能会被要求缴回其
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以及
处罚金。针对那些违反土地整体规划、未经许可擅自将农业用地转为公用设施的情况,除了限期拆除这些新建成建筑和其他设施外,还需要予以恢复土地原有状态。如果发现具备土地整体规划的条件,则需要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所新增建的建筑及其设备;更为严重者,可能面临罚款;对于那些直接主管人员及其他
直接责任人,还将依法追究
行政赔偿责任,如若构成
犯罪行径,那么就必须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
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
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
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
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
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
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