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故意或是直接破坏他人财产所涉及的治安问题,具体惩罚措施如下:若该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将会受到五天的
拘留及罚款两百元整的双重惩罚;倘使情况稍微严重些许,将被判处7天的拘留和罚款在二百元到五百元之间的惩罚;若是案情涉及内容较多且较为严重者,则依据实际情况,按照以下三个档次进行惩罚:
首先,预计惩罚为十天的拘留以及罚款五百元整;
其次是执行十二天的拘留及罚款在五百至一千元之间;
最后,当行为极其恶劣之时,将被处以十五天的拘留和罚款在同样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