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支付了加盟费用后,但尚未签订正式的
合同协议前,若经过彼此间充分的协商和理解之后,达成一致意见,则此种情况下,所缴纳的费用是可以进行退还的。
然而,若已经支付了加盟费用,且因个人非外部因素导致想要终止加盟关系,那么通常而言,
预付款项将不予退还。对于交付
订金的一方,如果未按照既定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或执行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使得合同目的无法顺利实现,则其将失去要求对方返还订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