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
法规政策,
身份证的更新周期为十年,且公民可以在其
有效期满之前的三个月之内提出申请进行更换;
然而,若提前更换的期限超越了这条规定,就须按照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属于遗失、损毁等情形,且在确认后方可进行补办。在身份证过期之前的三个月期间内正常办理更换第二代身份证业务,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工本费用。然而,如果在这三个月之外,即想要提前提出更换申请,那么警方将依据该行为视为“
身份证丢失、补办或者是因损坏而申请更换”,这时市民们需要额外支付工本手续费。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