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律规定,擅自对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进行不法侵占,且
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在经法院告知后仍拒绝归还的
当事人,应当依法受到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罚金的
刑事处罚;若侵占行为涉及金额特别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予以更为严厉的惩罚——判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缴纳相应罚金。针对他人遗弃或隐藏的物品进行
非法占有,只要涉及金额超过限额,且固执己见不肯交出,也将依照第一款所规定的原则进行惩处。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
犯罪性质特殊,仅在经过
被害人投诉后方会得到受理和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