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发起人须是依照国家明文规定成立的证券公司及信托
投资公司,且该等发起人应具备优良的经营业绩,近三个会计年度持续盈利;此外,每一位发起人都必须实际缴纳3亿元以上的
注册资本金;待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所需的最低
实收资本金额也不得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同时,大约有明确可行的基金管理计划;当然,还应有符合标准的基金管理人员。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
私募基金财产独立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托管人的固有财产。私募基金财产的
债务由私募基金财产本身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
公司章程、
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分配收益和承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