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
犯罪史证明的开具问题,应
首先从
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始寻求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通过两种途径解决所需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一是携带有效的
身份证明文件及户口簿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申请;二是先向
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
居委会提出申请,请相关负责人员填写具体信息并在完成信息填写后加盖印章和签字确认,随后将材料
递交社区民警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后再次加盖印章和签字确认,最后再将完整的材料提交至派出所进行最终的签署、盖章,从而顺利取得"无犯罪记录证明"。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
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
无罪判决;
(三)
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