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地区
律师会见被拘留或被
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时,通常需要准备并随身携带如下法定手续资料:首先,律师所需出示的执业证书乃是确认其身份及执业资质的关键文件;其次,持有律所开具的介绍信对于会见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此类文书能直截了当地揭示出该次律师会见系由律所直接
委派的事实;再次,若律师受
当事人委托进行会见,则必须提供委托书作为证明;而若是法律援助事例,则须提交法律援助公函以示证明;最后,律师还需向
羁押机关
递交会见申请书,以便获得批准。此外,为了确保委托关系的合法性,律师还应附上委托人的
身份证件
复印件。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各地区羁押机关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您在前往会见前详细了解相关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