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事件中,宠物主人常常需要承受
侵权责任之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倘若所饲养的动物给他人带来了损害,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的,该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都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然而,若受害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例如故意挑逗宠物而导致被咬伤,则可适当减轻宠物主人的责任。在
赔偿问题上,除了
受害人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等为了治疗和恢复健康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外,还应包括因
误工而减少的收入。若导致受害人
伤残,还须赔偿其辅助器具费用及
残疾赔偿金;若
致人死亡,还须赔偿
丧葬费用及
死亡赔偿金。总而言之,若养犬之人未能履行妥善的管理职责,从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他们很可能会承担主要甚至是全部的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