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具体实情,需在冲突发生于家门口时,细致考量反击之举能否归因为互相
斗殴之行径。通常来说,若
还手行为确为防止持续的非法侵犯行为,且未逾越必要的规范界限,无疑可被视为
正当防卫,而非草率地定性互相斗殴。然而,倘若还手行为显著超越了合理范围,导致无谓的伤害,便有可能被判定为互相斗殴。举例来说,假设对方仅实施了轻微的推搡动作,而您却以器械进行激烈的回击,如此过度的反击行为便难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在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时,应当纳入考量的因素包括
侵权行为的性质、方式方法、力度大小、危害性,以及
防卫行为的时机选择、策略运用、力度把控、损害效应等等。综上所述,针对家门口发生冲突之际,反击行为是否构成互相斗殴,不可妄下定论,应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准确的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