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对于宠物狗造成人员伤害的
责任认定过程中,主要会从如下几方面进行考量:首先,需要对狗主人是否已充分尽到其作为养狗人所负有的相应管理职责进行评估,例如:是否有对爱犬实施必要的拴束措施或者佩戴口套等防护装备。若狗主人未能履行其应尽之管理责任,从而导致他人受到伤害,则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
侵权责任,并向受害者支付包括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以及
误工费用在内的各项损失。然而,若能证实受害者系故意挑衅狗只,进而引发被咬事件,那么狗主人便可据此减轻甚至免除自身的责任。然而,在此类
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通常是由狗主人一方承担。此外,倘若咬人的狗属于国家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种,那么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狗主人均须承担侵权责任。总而言之,具体的责任认定需结合多种因素,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具体
证据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