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案中,案犯虽未被当场擒获,未必能保证案情一定安然无恙。关于赌博行为的判别,并不仅仅依据现场抓捕这一个因素,同时也需对其他相关
证据进行全面仔细的评估。例如,参与赌博者的口供、目击
证人的证词、银行资金流动记录以及通讯档案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判断赌博行为是否成立的重要依据。若有其他在场赌博者的指控,或是具备足够明显的资金流向以证实赌博事实的证据,即使案犯并未在现场被捕获,他们仍然具备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可能性。然而,如果缺乏充足的证据来证明某人参与了赌博活动,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我们无法轻易地判定他/她存在赌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