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
刑事犯罪方面的庭审过程中,当亲戚变成了辩护律师时,通常情况下他们可以与
当事人即亲属进行面谈。然而,此举必须严格遵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来说,这些律师在与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会面时,必须向看守所提交其本人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不仅如此,会见的整个过程也都须遵守看守所的统一规定,包括不能放置任何携带
违法内容的物品、不得违规触犯关于会见时间和次数上的限制等等约束性的规定。总而言之,虽然亲属是律师且具备会见当事
人的权利,但是这一切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以确保
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