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凡用人单位在自雇佣之日起的一个月后至一年内未能与其员工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者,应对该员工每月经历的工作时间支付两倍的薪资。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贵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违法。此外,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只要员工付出了实际的劳动,那么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照双方事先达成的协议或约定来支付相应的
工资。而贵公司以员工离职为理由拒绝发放工资,这无疑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在此情况下,建议您首先尝试与贵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要求他们支付
拖欠的工资以及对
未签订劳动合同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如果协商无果,您还可以考虑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申诉,以期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