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而言,仅仅依靠预售合同并无法直接用以设定
抵押。预售合同仅为买卖双方就出售房屋达成共识的协定,并非具足
法律效力的
产权凭证。依据我囯现行法例,用于设定
抵押权的标的物通常须具备清晰无误的产权、可依法进行处置以及价值相对稳定等特性。然而,预售合同所涉及的房地产在尚未完成交付、未获得不动产
所有权证书之前,其产权归属仍处于模糊状态,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然而,若能满足特
定金融机构或相关政策的特别规定,或许可以出现特例。然而,总的来说,仅凭预售合同便设定抵押,在绝大部分常规的法律及金融实践中并不被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