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所知,
经济补偿金额度在上年度当地
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限额内,将无需进行
个人所得税收。
然而如果
补偿金额超出此限制,则需另行参照综合
所得税率表进行单独计算并依法缴纳相关
税费。
详细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经济补偿金收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 ÷ 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 减除费用]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在此过程中,减除费用将严格遵循现行税
法规定予以执行。
至于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则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来确定。
请务必注意,在实际计算时,必须准确掌握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等关键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