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循“
疑罪从无”的
基本原则之下,即使被告人主动承认并同意罪行的指控,法庭仍然需要审慎地检验案件所涉及的各项
证据。
被告人认罪可能是由于各种不同的动机或因素驱动,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就可以轻易地改变“疑罪从无”原则的适用性。
法庭将全面评估所有的证据是否真实可靠、充足完备,以及这些证据能否构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从而满足
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标准。
倘若在证据方面仍然存在疑虑或者无法达到定罪所需的标准,即便是被告人已经认罪,法庭也应当依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做出无罪裁决。
但是,如果经过仔细审查,发现证据足以充分证实被告人的罪行,并且被告人的认罪是真诚自愿的,同时又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那么法庭将会依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罪行的严重程度,依法对其进行
量刑处罚。
总而言之,法庭的判决结果将主要取决于证据和法律的支持,而并非仅仅依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来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