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如何判断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这并不仅仅取决于被指控者的人数。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对各种
证据进行全面整合和分析,以确保做出准确的定罪判断。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物证(包括毒品以及用于贩毒的工具或设备等等);
书证(包括卖家与买家之间的交易记录等等);
证人的证词;以及被告人自己所做的陈述。
假设只存在单个证人的指正,那么这个证人的证词必须得到其他多个证人的证实,并且这些证词之间能够互相印证,同时还需要这些证词可以和其它的证据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只有这样,才能有力地证明此
贩毒罪名成立。
然而,关于具体的毒品数量,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法律规定。
总的来说,对于贩卖毒品罪的认定,我们需要依据的是充分的、合法的证据,而不仅仅是证人指认的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