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关于
经济赔偿金的支付依据为劳动者在该公司的服务期限。
根据相关规定,每满一年的工作时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若工作期超过六个月但不足整年,则按照一年进行计算;而对于工作期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将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特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
然而,如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设有行政区域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去年全年职工平均薪资的三倍,那么对其提供的
经济补偿金额将以职工平均月薪资三倍的数目为准进行支付,且该项经济补偿支付的年限不得超出十二年。
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
破产清算过程中,
破产财产将首先用以清偿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
债务,随后再依据以上所述的方式来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