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财产已完成分配然而
债务尚未解决之际,首要的步骤便是探究
遗产分配期间各
当事人是否已经知晓存在着未了结的债务。
倘若各相关方确实已知晓债务的存在,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在遗产分配过程中获得相应份额的
继承人理应对该债务负起清偿的责任,且清偿的金额不得超过其所
继承的遗产的实际价值。
然而,若继承人在遗产分配阶段并不清楚存在着债务,而
债权人在后续环节提出申索的情况下,尽管遗产已经由继承人取得,仍然需要在其继承的遗产价值的合理范畴内负担该债务的清偿工作。
但是,无论清偿金额为何,都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上限,任何超额部分,继承人则无需对之负有清偿之责。
关于那些超出遗产实际价值的债务部分,除非继承人主动表示愿意偿还,否则债权人将无权向他们
追讨。
此外,在这种情况下,各继承人之间需就债务的清偿问题
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