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铺
委托租赁合同违约行为的不同性质与程度,其所适用的相关处理途径亦会有所差异。
针对该类问题,作为
合同当事人之一的
承租人,应当尽心地审视委托
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有关
违约条款,以便明确在违约情况发生后,自己以及对方各自所享有的权利及需履行的义务。
倘若
出租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商铺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或者未经承租人同意便擅自
解除合同等行为构成了违约,那么承租人便有权依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提出承担
违约责任的请求,其中较为常见的方式包括支付
违约金、
赔偿损失等等。
而损失
赔偿的范畴则不仅限于
直接损失(如因违约导致的额外
租赁费用增加),还包括
间接损失(如预期
可得利益的丧失)。
反之,若
承租方未能按期支付租金,或者未经出租方许可便擅自将商铺进行
转租等行为构成违约,那么出租方同样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承租方主张相应的权利。
在处理违约
纠纷的过程中,我们强烈建议双方能够先行通过友好协商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承租人或出租方可依法向具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